2021年到来,关注各行各业会发现每当年初都会有新的规定,小编一直在物流货运行业,自然对于物流货运行业的新规格外上心,下面咱们来看看2021年新规定。
一、2021年1月1日起逃避治超检测最高罚款3万元
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该条例将于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内容包括: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货运车辆;货物运输源头不能协助或强令驾驶人超载超限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逃避治超检验或者扰乱治超检测秩序的,最高将面临30000元罚款!
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目前,该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年检新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四、2021年1月1日起拉绿通跑高速须先预约
2020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按照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拉绿通必须要安装ETC且提前实现预约。
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均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因系统原因导致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无法通行,可以领取纸质通行券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以上小编整理的规定都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当然除了1月1号开始实施的政策外,目前还一些交通政策是下半年实施,加上陆续出台的新政,希望各位物流行业人员都有所了解,毕竟这些政策会与我们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