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吴永宏针对网络货运平台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他强调,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
网络货运平台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据统计,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
网络货运企业数量已达到3069家,整合运力约798.9万辆,驾驶员约647.6万人,分别占全国总运力和驾驶员人数的68%和44%。运单上传量在2023年实现了40.9%的同比增长,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然而,这一新兴经济形态在快速发展中也遭遇了不少挑战。例如,个体司机获取运费发票困难,导致货运企业增值税税负加重,江苏某企业税负比例甚至高达8.76%。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已启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但受益范围有限,且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
此外,互联网货运平台的监管和安全管理职责尚不明确。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这类平台的法律法规,现行的管理暂行办法未能全面覆盖以撮合交易为主的平台,对市场秩序、安全、信息安全和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也不够明确,给基层管理带来了难题。
针对这些问题,吴永宏代表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创新和优化平台企业的增值税征收模式,扩大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范围,减轻企业税负。
二、加快互联网货运平台行业的立法进程,明确监管职责和安全管理边界,为行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他呼吁政府出台更多支持政策,促进
网络货运平台经济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物流领域的竞争力,也是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实现交通强国战略目标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