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行业作为新业态,是新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网络货运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多个税种,并存在大量的涉税问题,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利用网络货运平台合理的使用税收政策优化网络货运业务是其重点关注的问题。
2023年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或地区对物流企业提供增值税减免或退税政策,以降低运营成本。企业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物流企业的税负,更好地为物流企业实现降本增效。货运宝网络货运平台长期以来服务于货运物流行业,对于如何快速享受这些最新大优惠政策做了以下整理:
1. 关于增值税方面:
纳税人自行采购用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网络货运企业作为承运人,可按此税率调整,为托运人开具9%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
2、个体司机个人所得税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3、个体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方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即网络货运实际承运人个体司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后,通过税务机关代开运输增值税发票时,在2022年12日31日前可享受销售额每日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并按规定享受附加税费减半征收的政策优惠。
4、
网络货运平台发票开具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纳入代开试点的网络货运企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须注册为该平台会员)撮合代开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网络货运作为新业态,对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借助平台优势,快速享受政策福利:货运宝平台为企业提供企业量身定制的整体化财税解决方案,可以帮助物流企业更好地运用好物流运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