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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二十大后,各省份网络货运平台利好政策信息汇总(二)
来源:未知
作者:G
日期:2022-11-02
根据山西省发布的政策文件“吕政办发〔2022〕4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
网络货运平台
企业发展的意见”
(一)奖励政策:
1.关于省级税费分成部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费省级分成增量部分(2022年至2025年,税费省级分成增量以2020年缴纳税费省级分成为基数;2026年至2030年,税费省级分成增量以上年度缴纳税费省级分成为基数),由市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全部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
2.关于市、县(市、区)税费分成部分。以2020年缴纳税费市、县(市、区)两级分成为基数,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费市、县(市、区)两级分成增量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增量额度98%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暂试行四年(2022-2025);试行期满后以企业上年度缴纳市、县(市、区)税费分成数为基数,按增量额度98%予以奖补。市级和县(市、区)级财政分成部分奖补,一个月兑现一次,于次月月底前拨付上一期。
税费指:互联网物流企业和为互联网物流企业承运货物的承运人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由互联网物流企业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和为互联网物流企业承运货物的承运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新注册入驻的
互联网物流平台
企业,可以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确定一个基数,作为奖补基数。
4.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可以以本办法为基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优惠扶持政策。
生效时间:2022年3月1日,有效期4年。
(二)政策奖励
山西阳泉市支持全市
网络货运平台
发展若干措施。生效时间:执行至2025年
奖励政策:
1.市财政将全市新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当年和次年缴纳增值税市级分成部分100%奖补给有关县(区)。
2.市财政将已注册落户和新注册落户两年后的
网络货运平台
企业每年缴纳增值税市级分成增量部分,奖补到有关县(区),奖补基数以企业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缴纳增值税市级分成数为基数。市级奖补资金由有关县(区)财政部门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统筹财力按季度下达,年底与市财政统一清算。
3.各县(区)要将省市两级财政奖补以及本级财政增值税分成部分统筹考虑,制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财政奖补政策,激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注册落户,并适当加大奖补力度,切实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下期小编再为您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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