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货运网站上小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网络货运平台不仅仅是开票平台,看过的朋友应该还有印象吧,其实网络货运平台试点工作开启后,大部分物流企业申请网络货运平台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取发票,从而获取进项抵扣,实现税收优惠,这点也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
总的来说,为了开展网络货运业务,网络货运企业开展网络货运业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目前增值税税率为9%)。
那么网络货运平台试点企业如何按照以下规定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注意什么事项呢?
首先想开票必须是会员,试点企业开票仅限于通过本企业货运平台承揽货物运输服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次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协议范本由各省税务局制定。
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发票。试点企业可以按照《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的相关规定,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使用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网络货运平台的转型对物流货运行业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现在逐步解决税务筹划开票问题,但是注意事项一定要牢记,对于未拿到网络货运资质的物流公司来说,由于错过部署平台的最佳时间,而企业发展缓慢,导致成本居高不下,资源整合耗时。如果将平台运用到极致,实现网络货运平台的精益管理流程,为物流网络货运转型升级奠定行业标杆;所以物流企业可以考虑一下未来发展趋势——网络货运!